票据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下列哪项所述方法?
A. 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B. 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 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D. 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答案:A
解析:见《票据法》第27条、第31条、第68条。
2.下列有关票据责任的叙述正确的是哪项?
A. 票据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员除应依法受到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外,还应承担因此而给持票的造成的损失
B.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给持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 付款人与持票人恶意串通,故意使用伪造的票据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D.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见《票据法》第103-106条。
3、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导致下列何种后果?
A. 汇票因持票人违背背书人的意思而再背书转让无效
B. 汇票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C. 新的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不得转让"的记载而变得毫无意义
D. 新的持票人不能以所持汇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答案;B
解析:见《票据法》第34条。根据该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物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物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此处的保证责任就是保证承兑和保证付款的义务,持票人只得向其前手追索,也就意味着书?quot;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免除了其后手的后手的追索权,其债务的范围就只限于对其后手一个人。
4. 有关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行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项?
A.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当日足额付款
B. 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汇票当事人不得约定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偿付汇票金额。
C.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D. 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因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见《票据法》第53条、第54条、第57条、第59条、第60条。其中,第57条为:"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犊钊思捌浯砀犊钊艘远褚饣蛘哂兄卮蠊Ц犊畹模Φ弊孕谐械T鹑巍?quot;
5. 下列情况出现时,哪一个不构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A. 付款人以其与持票人的债务纠纷正在诉讼期间为由,而不予付款时,持票人可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B. 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暂停业务活动的
C. 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D. 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因为犯罪行为而畏罪潜逃的
答案:B
解析:见《票据法》第61条第2款。
二. 多项选择题
1. 小王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和小李之间的债务关系,签发给小李一张支票,小李收到支票后背书转让给小孙,小孙又背书转让给小刘,小刘向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以出票人印鉴不清拒付。小刘可向下列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A. 小王
B. 小李
C. 小孙
D. 银行
2. 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 凡是无代价或不以相当代价取得的票据,不得享有优先于前手的权利
B. 票据权利是专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C. 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D. 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答案:ABC
解析:见《票据法》第4条、第17条、第11条。我国的《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权利是我国法律保护的一种民事权利,其权利的形成须是由出票人在票据上设定一定的金额,然后再由持票人合法持有票据,凭票享有相应的权利。
3. 下面有关票据背书问题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转让无效
B. 票据凭证汉有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C. 非经背书转让而取得的票据无效
D.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
答案:BD
解析:见《票据法》第27条第2款、第4款,第28条,第30条。根据上述规定,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票据凭证上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4. 支票上必须记载下列哪些事项?
A.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 付款人的名称,地点
C. 出票人的名称,地点
D. 出票人签章
答案:AD
解析:见《票据法》第85条,该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5. 某丙拾得一张某甲为出票人,某乙为从某甲处直接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人的汇票。票面金额为3万元,见票后2个月内付款。丙拾得票据后,立即伪造某乙签章,氢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A银行贴现。A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这时某乙发现汇票丢失,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向付款人B银行提出挂失止付,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A. 丙除了承担票据责任之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B. 被伪造人乙可以追究丙的民事责任,但应承担票据责任
C. 付款人B银行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D. A银行因为善意取得而成为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某乙不得以某丙的伪造背书行为而主张A银行的票据权利无效
答案:ABCD
解析:见《票据法》第103条,第107条、第14条,第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