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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保险法考点提示

(一) 保险

1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进承担给会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二) 保险合同

1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以及投保人、保险人、受益人的概念。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3除法律规定者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4掌握保险期诈的种类及其法律后果。

5掌握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投保人和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有争议条款的解释。

6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为60天。

7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请求赔偿。

8再保险的概念。

(三) 财产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

2降低保险费及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的条件。

3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4重复保险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

5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责任及其法律后果。

6代位请求权的概念及内容。

(四) 人身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

2受人及其权利。

3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及法律后果。

(五) 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及最低注册资本额。

2保证金的比例和用途。

(六) 保险经营规则

1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2再保险业务及必须再保险的情况。

3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