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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所 得 税 法

概 述
《个人所得税法》内容极简单,仅有15个条文。但相对而言,其年无分值却是不菲。每年约1--3分。现在我们略陈其重点法条如下。
一、重点法条。
第1条。
意思分解:
本条十分重要。本法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分为两类:
1、 境内有住所工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的,境内、境外所得均缴税;
2、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境内所得交个人所得税。
二、重点法条。
第2条。
第4条。
第5条。
意思分解:
以上3个条文是本法最为重要的条款,也是律考之重点。应征个人提秘税的有10种所得,免征的也有10种所得,减征的有3种所得,全赖各位考生在熟读的基础上去识记,并无任何捷径可走。这里提醒诸位的是,要重点注意第2条第七项及第4条第二项,注意二者之间的区别。如国库券即属于国债,其利息属免征范畴。
本法提示:
除了上引3条文外,考生还须读一下本法的第3、6条及其所附的税率表一、二、以了解税款的计算方法。对第8、11条,也要稍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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